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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资经销户证照齐全,依法经营。严禁假冒伪劣“三无”农资进入市场。
2、农资经销户必须建立购销台账,记录购货渠道;销售于果农的农药流向登记,做到销售农资追源有去向。
3、各果农户,在果树用药上,严禁使用违禁农药。一经发现,依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果业部门加大绿色、有机水果宣传力度,定期召开技术培训会。
5、用药关键时期,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巡回执法,严查违禁农药。
6、农资经销户、果农户,要接受执法监督,如有违规出售、使用违禁农药,拉入黑名单。
7、列入黑名单的农资经销户,农业委员会依据其违法违规情况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农业委员会建议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8、列入黑名单的玉露香果农户,取消印刷二维码资格,通过微信、隰县在线、电商平台等渠道予以曝光,并建议全体果商禁止收购其水果产品。
隰县果业局
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
责 编:杨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