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临汾6月10日电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近日,临汾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推出多项住房公积金新政,降低使用门槛,提高贷款额度。
提高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再受配偶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限制,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30万调整为40万。
降低贷款门槛。购建房相关协议或合同由3年内延长至5年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助学贷款和已还清的信用卡逾期,不作为贷款征信的参考依据。
扩大贷款范围。全市范围内可异地贷款,凡符合临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本市缴存职工,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在购房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装修也可以申请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且不超过房屋价格的70%。
增加还款人员。原借款人还款能力仅限于夫妻,现增加了父母和子女,按包含其父母、子女月工资总收入的60%核定。
覆盖更广人群。允许直系亲属间互提且实行先提后贷,乡村教师、乡村医生、进城务工人员、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缴存职工,提供相关手续,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放宽消费领域。租房房租、缴纳物业费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截止今年12月31日,发生过购房行为但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处于质押或联保状态的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张婷婷)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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