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隰县精神”表述语、隰县县歌、隰县县树、隰县县花征集评选活动的启事为深入推进文化强县建设,更好地展示我县独具特色的人文景观、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凝聚全县人民投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山川秀美”新隰县宏伟事业的精神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隰县精神”表述语、隰县县歌、隰县县树、隰县县花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凡关心隰县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6月15日截止 (信函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三、内容要求
(一)“隰县精神”表述语
1、“隰县精神”表述语要立足我县深厚的历史底蕴和优秀的文化传统,结合近几年来艰苦创业、跨越发展的生动实践,按照反映历史、体现现实、激励人心、引领未来的要求,充分展示隰县人民的精神风貌。
2、表述语要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富有感召力,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字数控制在8——16个字以内。
3、对所提出的“隰县精神”表述语的涵义要附有3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二)隰县县歌
1、充分反映隰县的历史文化、地理风物、人文精神和文化精髓,讴歌隰县的巨大变化,抒发热爱隰县、建设隰县的情怀,融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于一体。
2、立意深远、风格鲜明、易于传唱,独唱、重唱、合唱均可。
3、可推荐已传唱的作品,也可新创作。作品必须原创,不得与任何同类歌词相近或相似,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及专有权利的情况。
4、县歌主要征集歌词,如条件许可,可同时提交歌词和曲谱,提供适合在网络媒体上播出的录音制品(磁带、CD、MP均可,须注明演唱者姓名、身份)。
5、对所创作的县歌要附有100字左右的介绍说明。
(三)隰县县树、县花
1、评选的县树、县花要适应我县气候条件,能够大面积栽植,能体现出我县树木、花卉特点;必须是广大群众熟知的,外形美观,象征着隰县人民积极、健康、向上的人文精神;必须紧扣民族、地域、文化特色,具有标志性、象征性;体现生态与环保,符合现代审美标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被征集的县树、县花必须是乡土树种,受广大群众喜爱,能自觉种养、呵护,可以不断地丰富文化内涵等,集象征性、观赏性、独特性为一体。
3、对所推荐的县树、县花要附有150字左右的意见说明。
4、应尽量避免与省内其他地区已选品种雷同。
四、征集方式
1、热忱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来稿恕不退还。
2、征集评选“隰县精神”、隰县县歌、县树、县花是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热爱家乡、积极参与家乡建设的热情,提高全县人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提升人民群众对隰县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所以评选工作必须要依靠广大群众的踊跃参与。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征集和投票评选活动,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3、通信地址:山西省隰县东大街27号县委大楼,隰县文明办;邮编:041300;电话:0357—7321018;电 子 邮 箱 :sxlfxxwmb@163.com。
五、评选步骤
1、对来稿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每种类型各确定5个候选意见,6月底前完成。
2、通过媒体组织广大群众对候选意见进行投票评选,7月底前完成。
3、召集有关会议,广泛征求有关专家、学者意见,进一步完善提炼,8月15日前完成。
4、报请县四大班子会议研究通过,8月底前完成。
5、公示,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
六、奖励办法
初选入围者奖励稿酬1000元,最终被采纳者奖励稿酬5000元。
七、几点说明
1、推荐应征作品应包括“隰县精神”、县歌、县树、县花四项内容,四项内容全部入选方可奖励。
2、入选者推荐内容相同时,参照对“隰县精神”表述语涵义的注释说明和对县歌、县树、县花的推荐意见确定优胜。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4、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5、本次活动有关事项由隰县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隰县县委宣传部
隰县精神文明办
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