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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8/12 19:46:52
- 来自: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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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两天(8月8日)下午5点左右,我骑电动车带着宝宝途经汽配巷时,突然后面蹿出一辆桑塔那黑色轿车,把我和宝宝碰倒在地,宝宝也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见此情景,我赶紧抱起宝宝大声喊了一声:不许走.但是他们连一句话都没说,便继续前行,而且开的更快,后来我还追了一截,没追上.我记住了他的车牌晋LAV500. 我当时非常气愤,想去报案,但去了交警队事故科一个人都没有,(他们当天有任务)后来就回了家.这事就这样搁下了.还好宝宝没事,我腿上擦了一点皮. 事情虽小,但值得人深思,隰县人的素质就因为他们两个人而大受影响.他们不仅没有道德,而且更没有社会公德.强烈谴责他们(晋LAV500). 希望他们看到此帖后能"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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