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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贵州警察开枪打死两村民案今开审 检方认定防卫过当

  • 霜林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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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0/9/17 7: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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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警察开枪打死两村民案今开审 检方认定防卫过当
2010年09月17日 06:15华龙网-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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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案发现场,两村民被打死。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2010年1月12日16时14分,关岭县坡贡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人在坡贡镇粮管所门口打架,要求出警。张磊带领协勤王道胜驾车赶到现场。
打架的双方是郭永文、郭永华兄弟与代寸忠、代鹏良父子。原本有亲戚关系的两家人反目只因一个叫小静的姑娘:案发前一月,郭永华在凯里市打工的侄子郭洪松托人向小静提亲,得到应允见面后专程回家,但两人相见之后,小静却与代家的小儿子“私奔”。案发当天,是坡贡镇赶场的日子。双方在镇上相逢,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抓扯。
起诉书称,郭永华、郭永文不仅不听劝阻,反而上前抓打张磊、王道胜。张磊便将郭永文推倒在地,郭永文随即捡起一块砖头准备打张磊,张磊见状掏出佩带的64式手枪进行警告。随后张磊、王道胜便带郭永华、郭永文、代寸忠和代鹏良回派出所处理。
张磊一行行至坡贡镇政府的岔路口时遇到郭永志,郭永志准备去打代寸忠,被张磊、王道胜阻止,郭永华和郭永志转而抓打张磊,将张磊推到街道边沟里,张磊从边沟里起来后,面对郭永志、郭永华的抓扯继续后退,同时掏出佩戴的手枪朝天鸣了两枪示警。郭永志仍上前与张磊抓扯,在抓扯过程中张磊击发了第三枪击中郭永志右大腿。随后,张磊持枪的右手挣脱了郭永志抓扯,朝右前方击发了第四枪,击中了从郭永志左后侧(张磊右前方)冲上来的郭永华的左面部,郭永华中枪倒地身亡。此时郭永志仍扑向张磊继续抓打,张磊击发了第五枪,击中郭永志的左额颞部,郭永志中枪倒地身亡。经法医鉴定:郭永华、郭永志系枪弹致严重颅脑贯通伤死亡。
新闻回放》》
目击者:警察边骂边对伤者补枪
贵州安顺警察枪击村民案定性为故意杀人,但在细节和自首等方面仍有争议
今天上午9时,遵义市中院将在汇川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坡贡镇原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开枪杀死两村民案。此时,距离案发已整整过去了248天。
2010年1月12日,贵州安顺关岭自治县坡贡镇尧上村吊井组村民郭永华、郭永志兄弟,命丧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的枪下。
昨天,被害人家属郭涛告诉记者,8月29日,他们向遵义市中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诉状要求张磊、王道胜赔偿两被害人郭永华、郭永志家属91.5428万元。
昨天,两名被害人家属代表郭涛和家属委托的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建国抵达遵义,并进行了证据交换工作。被害人一方认为,除了对张磊犯故意杀人罪的定性无异议外,仍认为该案至少有四点争议。
防卫过当?
遵义市检察院认为,张磊在依法处警过程中,遭到郭永志、郭永华的暴力阻挠和攻击时,经鸣枪示警无效后,近距离开枪造成了二被害人死亡。张磊的行为是制止二被害人不法侵害,但由于二被害人以暴力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危及张磊的生命安全,张磊枪击导致二被害人死亡,系防卫过当。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磊刑事责任。
家属方认为,张磊的第三枪击中了郭永志右大腿,然后第五枪击中郭永志头部。家属质疑,一个人的大腿被子弹击穿后还能站起来继续抓扯吗?第五枪的致命一枪更不能理解为防卫过当。
投案自首?
检方认为,案发后,张磊用手机分别向关岭自治县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蔡家禹和坡贡镇镇长吴晰报告了他处警过程中开枪致人死亡的情况,并等候处理,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应认定为自首。家属方认为,身份特殊的张磊在案发后向有关负责人电话通报,这只能是一个工作行为及状态的汇报,不具有真正投案自首的行为。
袭警抢枪?
案发后的19小时,安顺市政府在该案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张磊被当事人暴力袭击,民警鸣枪示警后,对方上前抢夺民警配枪,在此过程中,当事的两名村民被子弹击中死亡。”
家属方认为,“枪在张磊腰里,被害人不可能看到,更不可能去抢?”。
抓扯张磊?
检方认为,张磊在两名被害人的连续抓扯下才鸣枪,并有三颗子弹击中被害人。家属方认为,面对枪口,受害人郭永华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拦,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抓扯或抢夺配枪。
起诉书与案发现场目击者描述的细节有些出入,未提双方言语之间的争执。
枪案后,目击者的笔录显示,目击者看到便衣警察张磊左手指着郭永华,右手正在掏手枪,嘴里喊:“跪倒,否则我毙了你!”对方回了一句:“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此时,协勤王道胜用电棍将郭永华击倒在地。张磊也拔出手枪,先后朝着天空和地面各开了一枪,地上都蹦出了火花,接着便朝着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郭当场倒地。
目睹郭永华倒地之后,郭永志对张磊说,你们是执法机关,不应该开枪。
“我家兄弟说着话就走过来拉着警察(张磊),张所长又砰的一枪朝着郭永志的肚子(后证实为腿部)开枪,当时就打倒了。”郭永文说。
据此前媒体报道,中枪后,郭永志向路边不足1米的电线杆方向爬,边爬边说,“哎呀,你们执法机关不能乱开枪啊。快带我去抢救……”村民张丽对张磊说,这个(郭永志)还有抢救机会,我们大家抢救,领导不要打了。
“警察说,嗯,那狗×的还不死啊,砰的一声又补了一枪。”郭永文说,这一枪从郭永志的后脑勺打入。
案发后,关岭县公安局负责人在坡贡镇政府的一个会议室找到张磊,并收缴了致人死亡的64式手枪。但在次日上午11点,有村民还拨通了张磊的手机,“张所长吗,我这里有事,要报警。”张磊回答:“我现在已调离坡贡镇,你打派出所电话。”
起诉书证实,2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张磊被遵义市公安局刑拘,12天后被批捕。期间,从案发到刑拘整整29天张磊在接受何种调查,起诉书未提及。
此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遵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遵义市公安局在5月21日将本案移交检方。此后的7月2日,检方将案卷退回要求补充侦查,12天后,该案重新移交检方。
本报记者 郎清湘
民警枪杀两人事件发布会回避质疑 记者离场抗议
2010年01月19日 10:55解放网-新闻晨报
贵州民警开枪打死两村民事件追踪报道
安顺警方否认警察补枪打死村民
是否袭警细节未作答 
当地称不存在挪用民政救济款对死者赔偿说法
晨报特派记者 姜 鹏 贵州安顺报道 
贵州安顺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开枪打死一周后,昨日上午,安顺市政府就此案阶段调查结果召开新闻发布会,尸检结果显示两名死者确被张磊近距离击中头部致死,张磊共发射5发子弹,2枪为鸣枪示警,另外3枪击中两名死者,其中2枪分别射入两名死者头部。在简短的新闻发布会上,安顺警方着重说明了张磊拔枪射击的背景,当时两名死者曾抢夺枪支并袭警,张磊鸣枪无效后射击。
贵州民警开枪致死案发后,有目击者描述郭永志腿部中枪后,张磊有补枪击中其头部的细节。对此,安顺方面称不存在上述说法。然而,对于外界欲了解抢夺枪支以及袭警细节,新闻发言人却称尚需进一步研究。开枪民警临场处置经验不足 1月12日,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尧上村吊井组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到镇上赶集时与他人发生纠纷,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出警时开枪将两人打死。事发后,当地政府曾通过媒体通报情况,称两名村民抢夺民警枪支,在扭打中被子弹击中死亡。当地政府和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向每名死者家属支付35万元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竟然是来自民政部门的救济金。
安顺警方负责人对民警开枪案件表示,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的问题,有无必要开枪示警值得商榷。然而,不少目击者的说法却大相径庭,否认死者曾暴力袭警,并称民警在死者郭永志腿部中枪后向其头部补枪致其死亡,由此引发“警察故意杀人”的质疑。死者辱骂警察并抢夺枪支 昨日,安顺市政府就此案“阶段调查结果”召开新闻发布会。安顺市公安局副局长冉太友首先介绍了案发经过,并称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多达40余人次。
冉太友介绍,1月12日上午,该镇村民郭永文、郭永华、郭永志、陈祥荣等6人相约在该镇一家狗肉馆喝酒,酒后上街游逛。16时许,郭永文、郭永华在该镇粮管所门口遇到同村的代寸忠、代奎、代明良父子3人,双方发生纠纷并进行斗殴。 16时14分,坡贡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后,派出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张磊立即带领协勤出警,发现郭永文、郭永华与代寸忠、代奎、代明良等人正在斗殴,张磊立即亮明警察身份予以制止,并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处理。返回途中,闻讯赶来的郭永志上前殴打代寸忠等人,张磊立即予以制止,但郭永志、郭永华情绪激动,不听劝阻,辱骂和袭击张磊,并且抢夺张磊的枪支。张磊在鸣枪示警后,两人不顾警告仍上前抢夺张磊的枪支,在与张磊扭打的过程中,郭永志、郭永华被子弹击中死亡。两死者酒精检测呈醉酒状态 发布会上还介绍,经贵州省公安厅对死者及张磊的血样鉴定显示:死者郭永华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浓度(即酒精含量)达到233.5毫克;死者郭永志每100毫升血液中乙醇浓度 (即酒精含量)达到299.4毫克,两人均属于高度醉酒状态。张磊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即酒精含量为零)。现场勘察和尸检结果显示:张磊所持六四式手枪共击发5发子弹,其中两枪为对天鸣枪示警,3枪击中两名死者。死者郭永志的头部左颞顶部和右大腿中段被子弹击中,死者郭永华头部左眼睑下方被子弹击中。
回避质疑,众记者离场抗议
一场村民纠纷,出警民警拔枪射杀两名村民酿成血案,其中官方论调与目击者见闻存在种种偏颇,引发外界广泛关注。昨日,数位媒体记者出现在新闻发布会会场,对诸多发布内容细节欲进一步了解,但未得到新闻发言人的正面回应,一度出现记者离场以示抗议的局面。 在记者对案发现场的还原中,有目击者称张磊对郭永志射击两枪,其中一枪首先击中腿部,而后张磊再向其头部补射一枪致命。有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在郭永志中枪丧失反抗能力时,张磊补枪致其死亡属以故意杀人。当现场记者求证这一细节真实性时,新闻发言人表示不存在这种说法。 根据警方描述,张磊开枪前曾有死者“暴力袭警、抢夺枪支”的细节,现场有记者提出质疑,新闻发言人不予正面回应,称“案件尚在调查中,需进一步研究决定”。另外,记者询问对死者赔偿的70万元是否为挪用民政救济款,安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坡贡镇镇长否认这种说法。 

  
  • 寒寒得冰
  • 发表于:2010/9/17 21: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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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隰县黄土粮站领导肖元华严重贪污? 

 

 

 

 

 

发布时间:2010-9-17 点击次数:16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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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隰县黄土粮站领导肖元华严重贪污? 


        
接群众举报,肖元华自从1996年担任隰县黄土粮站站长以来,管理不民主,站务、账务不公开,大会、小会不召开,大量侵吞企业财产,其违法乱纪不得人心,职工对此强烈不满,多次举报.      

        买空卖空,制造亏损, 1997年前,隰县黄土粮站库存小麦25万公斤,当年调到隰县面粉厂21万公斤,实际库存只有4万公斤。肖元华钻国家粮食保护价政策的空子,乘国家进行退耕还林补助粮食之机,采取空收购、空销售、做假账的方式于20031225日报销售小麦共计632500公斤,金额675250元。当时国家保护价每公斤1.44元,以每公斤亏损0.37元结算,报政策性亏损234025元,实为贪污。20021025日隰县黄土粮站销售小麦、玉米实际金额是657038.30元,账目记载为547038.30元。国有资产无形减少11万元,实为贪污。20064-5月份,隰县黄土粮站收购玉米128万余公斤,收购价每公斤1.05元。同年8月份以每公斤1.38-1.40元销售,每公斤利润达0.33元以上,盈利437000余元,但账目记载为22万余元,其中21万不知去向。

        粮食系统破产改制,被举报人浑水摸鱼 。肖元华乘隰县黄土粮站1998年改制和2007年破产之机,假造事实,瞒报亏损造假账,先后重报等手段两次共计350余万元。

        搞修建,变天价。20055月份隰县黄土粮站修建15间仓库,建筑面积691平方米,每平方米包工包料500元,工程总造价345500元。而账目记载金额为73万余元,其余款项不知去向。本采编中心继续追踪。 

     编辑部电话:   159011867801590118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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